北京财政企业服务网--重要通知

海淀区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2010-04-19 12:03

海淀区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在海淀区办理工商登记并且实际收到投资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编报内容
(一)会计报表
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包括:
1.报表封面;
2.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补充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
(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编报要求
(一)有关企业应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国家会计法、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做好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审计等年终决算工作。
(二)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9] 226号)的要求做好报表数据填报、审核和汇总等工作(具体内容可到北京财政企业服务网http://www.bjczqyfww.com.cn--重要通知上查询)。财政部通知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为准。
(三)自2010年4月16日起,有关企业可登录海淀区财政局网站http://hdcz.bjcz.gov.cn 首页,点击“企业管理”,进入“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报送”系统,在网上编报2009年度会计报表电子数据,并在全部报表报送成功、系统审核无误后,进入“已上报”状态,最后进行报表打印。从网上系统打印的全套纸质会计报表应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财政登记证副本一并报送海淀区财政局。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主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加上“报表类型”构成。组织机构代码应为9位,其中包含“—”的,应将其省略,只输入“—”前后的数字或字母。
(二)“所属行业”应依据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选择,并务必按“小类”划分,填写至分类的最末一级。
(三)在填写“现金流量表”时,企业集团下属金融企业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或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金融项目按科目性质填入。
(四)在填写“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注册资本应按合同规定的汇率或出资日汇率折合人民币填列。企业借款额应以人民币借款加外币借款按年末12月31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的数额合并填列;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借款。
(五)首次登陆用户,用户名为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无密码,进入系统后,在首页右上角密码修改中设置密码。
(六)无法登陆用户,请将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证号,发至hdcz007@163.com,三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有关企业应于2010年4月16日至5月31日期间,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要求将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报送海淀区财政局。
报送地点: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一层对外服务大厅。
技术支持:88488113  88551199  
咨询电话:88488233   8848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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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